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上线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的通告
2024-07-18 作者: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6次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上线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的通告
2023年12月,陕西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24年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对于加快构建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处理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使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服务陕西数字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作为试点工作主要任务之一,有助于明晰数据的产权归属、权益边界、权属状态,从而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为深入开展我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2024年5月,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9部门印发了《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目前,省知识产权局开通了“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平台”),可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申请、登记审核、登记公示、核准发证、证书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现将登记平台上线开展登记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管理部门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二、登记机构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登记起始日期
2024年7月19日
四、登记地址
登记申请人可登录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data.snippc.com)进行业务办理。
五、登记主体
登记申请人应当是数据处理者,包括对数据集合做出创造性劳动和其他实质性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合作处理数据的,应当共同提出登记申请。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可以根据协议由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六、登记对象
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算法或者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
七、登记流程
登记申请人首次访问平台需进行注册、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待实名认证通过后,在“证书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完成全部登记申请信息的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登记申请操作。
八、查询、审核和公示
登记申请人可通过登记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登记机构自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需进行补正。
申请通过后,登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登记公示期间,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对登记公示内容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异议期间登记程序暂缓。若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核准签发电子登记证书并在登记平台予以公告。
九、其他事项
1.登记事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登记对象名称、所属行业、应用场景、数据结构规模、数据来源、处理规则、存证公证情况、价值描述、样例数据、更新频次以及其他应当予以登记的事项等。
2.业务咨询电话:029-85719683029-85719674 技术支持电话:029-68304127
3.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至12:00、14:00至17:00
特此通告。